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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0-29     浏览量:次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实施办法(试行)》。

一、出勤考核

考察期间,预备党员需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及其他集体活动,每学期事假、病假不得超过一次,凡无故缺席、迟到者酌情予以延迟转正处理。支部应详细做好出勤记录,由支部书记以学期为单位在《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评分表》上填写评分并签字。

二、实践考核

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应参加不少于两学期的实践工作,分组和内容由公司党委统筹安排。凡无故未完成实践工作、不服从管理或工作过程中态度懈怠者酌情予以延迟转正处理。学期末由所在实践组教师在《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评分表》上对其表现进行评分并签字。

三、志愿服务考核

考察期间,预备党员每学期应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不少于两次学院大型集体活动,切实发党员挥模范先锋作用,将为师生“办实事”落到实处。凡无故未参加或在参加志愿服务过程中态度懈怠者酌情予以延迟转正处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组织教师在《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评分表》上评分签字。

预备期满转正时,由本人将转正材料和填写完整的《公司党员预备期考察评分表》一同交至支部书记处。

 

 

公司党委

2021年9月1日